安吉县推进“四个全覆盖”开展水污染综合治理
发布日期:2013年10月08日
安吉环保局
安吉县是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,近年来,围绕提升环境质量主线,开展水生态环境建设。坚持“点、线、面”结合,以西苕溪治理为主要突破口,实现全流域治理全覆盖;坚持综合整治和行业整治并举,实现农业、工业污水处理和竹制品行业整治全覆盖,形成了“养护为先、同步治理、点线面结合、多方位保障”的基本格局。2013年,全县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%,全县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以上,西苕溪出境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100%。目前,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实现全覆盖,农村受益人口18.2万人,受益率达56.6%,走在全国前列。先后荣获首个国家级生态县、全国首批生态文明试点地区、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和“联合国人居奖”。主要做法是:
一、以西苕溪治理为突破口,实现水环境流域治理全覆盖
一是推进西苕溪商业禁采行动。采取规划控制、分步推进的方式,划定开采区、限采区、禁采区,并开展过渡性审批,实行限时开采,逐步缩减开采规模和开采量。在此基础上,出台《安吉县水运砂分离机限期淘汰奖励办法》,鼓励砂石分离机淘汰切割,加大违法打击力度,督促引导企业停止生产。至2012年底,西苕溪42处商业采砂点全部关停,取缔了74家无证无照机制砂加工机组,30多年西苕溪商业采砂历史全面结束。二是推进打击非法生产专项行动。2010年起,以景观石、水运砂、机制砂、陆运砂和建筑石等为重点,集中人员开展常态化的打击非法开采、加工利用、经营矿产资源行动。全面开展沿岸畜禽养殖企业、电镀企业、塑料粒子加工企业以及化工、印染、造纸、制扇等四大行业专项整治,严厉打击西苕溪流域违法排污企业。上半年,共组织开展专项检查15次,突击性检查5次,依法关停企业30余家,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 47份。三是推动重点区域长效管理机制。在加强常态化巡查的同时,成立西苕溪水上专职巡查队,配备20名专职人员,14辆自行车,每天分班分段、定人定职开展例行巡查,及时预防和发现盗挖砂石、企业偷排污水等现象。巡查队成立一年来,已累计发现制止盗挖偷采10起,偷排污水28起。同时从2013年始,该县启动乡镇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机制,对全县13个乡镇的18个交接断面实施水质考核,加强西苕溪水域的自我监测,目前西苕溪出境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100%。
二、以达标和减排为目标,实现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
一是夯实减排工程基础。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是COD减排的主力军。该县强化考核督查机制,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纳入乡镇、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,加强对2大主要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,做好企业污水处理日常运行现场管理和台账记录、在线监测设备运行、中控系统管理、污泥规范化处置等工作指导,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,达标排放。二是创新方式开展建设。以BOT方式建设完成县城北二期、高禹、梅溪、天荒坪竹制品污水处理厂等集镇污水处理厂。同时提高管网截污率,在建设孝丰镇排污管网的基础上,将孝丰镇及沿途污水引至塘浦工业区污水泵站,最终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,平均日处理量从1.83万吨提高到2.7万吨。三是统筹规划逐步推进。按照“统筹规划,合理布局,就近处理,有利使用”的原则,合理建设集镇污水处理设施,累计建成投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(包括城镇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)8个,全县所有集镇均建成集镇污水处理设施,实现全县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,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8%。
三、以机制健全为保障,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
一是实施以奖促治激励机制。2003年起,先后出台《安吉县生态建设专项资金补助(奖励)办法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,专门设立每年2000万元生态建设专项资金,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实行重点补助,到2012年底,用于生活污水处理的奖励(补助)资金达1.68亿元。同时,各乡镇(开发区)按分级管理的要求实施30%—100%的资金配套政策。二是推动处理技术研发机制。按照“抓点、带线、促面”的步骤,陆续建成采用“分户式湿地、微动力(包括太阳能驱动)、多介质土壤层、爱迪曼、PEZ系统、德安一体化设施”等10种不同技术类型的处理设施,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生态建设亮点工程,并与省环科院共同合作发布浙江省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》。全县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达179个,其他城郊村全部纳入集镇污水处理管网,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实现全覆盖。三是健全环境长效管理机制。制定《关于完善全县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》等长效机制。全省首个将农村污水处理纳入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督查考核范围,每月实施考核督查,年终开展绩效评比,县财政统一拨付长效管理奖励。
四、以建成收运网为支撑,实现竹制品行业污染治理全覆盖
一是制定整治规划。该县针对污水处理厂无法处理全县500多家竹木制品企业的高浓度污水难题,积极应对并下发《安吉县竹木制品高浓度生产污水集中处理管理暂行办法》,督促竹木制品企业建立污水集中处理操作管理规程以及水质监测、岗位目标责任、台帐登记、专业培训等制度。从09年开始竹木制品行业污染和烟尘污染专项治理,集中2年时间组织实施竹木制品行业污染专项整治行动。二是实施以奖促治。对全县实施竹制品企业污染治理企业集污池建设给予500元/立方米的补助;关停低小散企业给予适当补助。对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给予建设费用30%以上补助;截止目前,全县505家竹木制品整治企业,大部分企业关停或转产,竹制品企业减少到147家,污水全部收集并集中处理,全年可削减COD1600吨以上,全县建成废水收运处置体系。三是联合技术攻关。针对竹制品企业生产废水浓度高的特点,该县联合浙江大学以新型厌氧罐技术开展处理项目建设,有效填补了该领域国内技术空白。由中国金山环保集团以BOT方式独资建设天荒坪竹制品污水处理厂,项目总投资1100余万元,日处理能力300吨,经过厌氧生化处理后的污水COD浓度从40000mg/L降到了100mg/L以内。截至目前天荒坪污水处理厂已正常运营2年,日处理污水100吨。